根據《農藥管理條例》《農藥登記管理辦法》《農藥登記試驗管理辦法》等有關規(guī)定,經資料審查、現場檢查和綜合評審,批準北京科技大學農藥殘留與環(huán)境毒理實驗室等20家單位為農藥登記試驗單位,有效期五年。
特此公告。
附件:農藥登記試驗單位及試驗范圍
農業(yè)農村部
2019年5月10日
編輯:姚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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