據了解,該名旅客來自臺北,目前在泰州地區(qū)工作,所攜肉制品和水產品均準備自用。據相關規(guī)定,檢疫人員依法對該批攜帶物進行了截留,該名旅客后悔不已。
根據1712號公告,禁止攜帶、郵寄進境的物品不僅包括肉制品和水產品,還包括新鮮水果、蛋類、奶制品(奶粉除外)、種子種苗以及燕窩等。檢驗檢疫部門再次提醒廣大旅客,禁止攜帶入境的物品通過技術手段可以被識別,請廣大旅客勿存僥幸心理以免造成財產損失。
編輯:劉金娥
聲明:河南畜牧獸醫(yī)信息網刊登的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觀點,文章內容僅供參考,并不構成投資建議,據此操作,風險自擔。如果轉載文章涉嫌侵犯您的著作權,或者轉載出處出現錯誤,請及時聯(lián)系文章編輯進行修正(電話:0371-65778965 )。河南畜牧獸醫(yī)信息網原創(chuàng)文章,轉載請注明出處及作者。感謝您的支持和理解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