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日,青島市市監(jiān)局公布了有關食品安全的抽檢通告。其中,市北區(qū)泰和順海鮮苑(以下簡稱為“泰和順”)銷售的標稱龍大美食生產的生豬肉,檢測出五氯酚酸鈉。
據相關規(guī)定,五氯酚酸鈉為食品動物中禁止使用的藥品。而長期食用檢出五氯酚酸鈉的食品,可能會對人體的肝、腎及中樞神經系統(tǒng)造成損害。
隨后,龍大美食在官網發(fā)聲明稱,是泰和順冒充其產品參與抽檢,而通告標示的6月10日產品,其出廠檢測結果均符合國家檢驗檢疫標準。
8月14日,泰和順老板告訴紅星資本局稱,涉事產品是從龍大進貨的,“我們又不是產肉的,不關我們的事。”但該店老板并未回應具體進貨處。
紅星資本局多次致電龍大美食,但電話無人接聽。
生豬肉不達標 龍大:泰和順冒充產品參檢!
8月9日,青島市市監(jiān)局官網公布了2022年第5期青島市食品安全監(jiān)督抽檢信息通告,其中,泰和順銷售的標稱龍大美食生產的生豬肉,檢測出5.4μg/kg 五氯酚酸鈉(以五氯酚計),而標準要求為不得檢出。據悉,本次抽檢相關產品的生產日期為2022年6月10日。
圖據青島市市監(jiān)局官網
公開資料顯示,五氯酚酸鈉常被用作除草劑、殺菌劑。長期食用含五氯酚酸鈉的食品,可能會對人體的肝、腎及中樞神經系統(tǒng)造成損害。《食品動物中禁止使用的藥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單》中規(guī)定,五氯酚酸鈉為食品動物中禁止使用的藥品(動物性食品中不得檢出)。雞肉、豬肉中檢出五氯酚酸鈉的原因,可能是養(yǎng)殖戶在養(yǎng)殖過程中違規(guī)使用相關獸藥。
隨后,龍大于8月12日在其官網發(fā)布相關聲明稱:“是泰和順冒充我公司產品參與抽檢。”
據龍大官網相關聲明
龍大在聲明中表示,我公司青島市總代理商青島欒煥新商貿有限公司(以下簡稱為“青島欒煥”),早在2022年3月21日己終止與其業(yè)務合作。終止合作后,我公司未向泰和順提供任何產品合格證明。
至于通告標示的6月10日產品,龍大表示,相關產品出廠檢測結果均符合國家檢驗檢疫標準。
龍大認為,泰和順的行為嚴重損害了公司形象,公司已采取相關措施追究其法律責任。
紅星資本局通過青島市市監(jiān)局公示聯系方式致電,詢問相關事宜,其值班室工作人員稱,具體情況可以詢問食品業(yè)務部門,隨后紅星資本局撥打前述工作人員提供的電話,但無人接聽。
泰和順:肉是從龍大進的,不關我們的事
泰和順老板告訴紅星資本局稱,涉事產品是從龍大進貨的,“這不關我們的事,我們又不是產肉的”。另外,“我們進貨時,龍大給了我們相關檢驗報告,出了事之后,又從我們這拿走了。”但該店老板沒注意相關檢驗報告上是否顯示五氯酚酸鈉。
是直接從龍大進貨?還是從青島欒煥處進貨?又或是從其他代理商處進貨?對于紅星資本局的這些問題,該店老板沒有回答。
紅星資本局又通過公開聯系方式分別多次致電龍大美食和青島欒煥,詢問相關事宜,但電話均無人接聽。
據悉,龍大業(yè)務為食品、屠宰、養(yǎng)殖等,主要原料為生豬。據其2021年報,報告期內,公司設計屠宰產能達1100萬頭/年,實際屠宰量641.1萬頭,同比增長57.7%。公司養(yǎng)殖業(yè)務出欄量為39.89萬頭,同比增長25.24%。
據相關年報,2020-2021年,龍大美食營收241億、195.1億,分行業(yè)類別來看,屠宰行業(yè)營收占總營收比例67.94%、70.54%。
免責聲明:
- 1、河南畜牧獸醫(yī)信息網刊登的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觀點,文章內容僅供參考,并不構成投資建議,據此操作,風險自擔。
- 2、河南畜牧獸醫(yī)信息網轉載的文章均已注明來源,版權歸原作者所有,內容僅供讀者參考,如有侵犯原作者權益,請及時聯系我們刪除!(電話:0371-65778965 )
- 3、河南畜牧獸醫(yī)信息網原創(chuàng)文章,轉載請注明出處及作者。感謝您的支持和理解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