8月29日記者從云南省文山州檢察院獲悉,該州文山市人民檢察院日前對15名利用偽造、買賣動物檢驗(檢疫)合格證,販運越南生豬到屠宰廠屠宰的犯罪嫌疑人,以涉嫌偽造、買賣國家機關證件罪、生產、銷售偽劣產品罪批準逮捕。
經查證,自2016年10月以來,柯某某、彭某等7人,合伙利用偽造、買賣的動物檢疫合格證,進行生豬買賣及銷售。同時,查獲了多張蓋有曲靖市師宗縣、大理市賓川縣動物檢驗檢疫部門(印章)的合格證。經鑒定,查獲的這些動物檢驗(檢疫)合格證系偽造證件。
同期,王某某等4人,通過與廣東籍的李某某購買多張廣東省化州市動物檢驗(檢疫)合格證,收購未經檢驗(檢疫)的生豬運到屠宰廠屠宰后進行銷售。另外,張某某等人,為圖暴利收購越南生豬,利用偽造、買賣的動物檢驗(檢疫)合格證販運越南生豬運送到屠宰廠屠宰。
自文山市打響生豬屠宰市場、整頓交易市場,保衛(wèi)市民餐桌安全的專項整治行動以來,文山市檢察院采取有效措施,強化與公安機關的聯(lián)系,提前介入專項整治活動,并委派三名檢察官全案介入偵查,引導偵查取證,直至15名黑心豬販落網(wǎng)。
文山市檢察院表示,依法決定批準逮捕15名為圖暴利、鋌而走險的生豬販子,有力維護了市民舌尖上的安全。
走私肉嚴重威脅市民食品安全和生豬市場穩(wěn)定,農業(yè)部嚴厲打擊相關違法行為
走私肉,可能有人會簡單地以為只是沒交稅的肉類而已,實際上它存在很多的安全隱患。
走私肉如果來自疫區(qū),可能攜帶相關疫病病原,引起動物疫情的傳播,對國內養(yǎng)殖業(yè)造成危害。同時,因為走私肉價格低廉,極易擾亂當?shù)氐纳i市場秩序。對于未經檢驗檢疫的肉類產品未落實進口國及出口國官方監(jiān)管,可能含有致病微生物、重金屬、獸藥殘留等有毒有害物質,這些肉類的食用安全沒有保障。
據(jù)新牧網(wǎng)了解,因為口蹄疫原因,從2003年開始,農業(yè)部就禁止從越南進口生豬。去年11月,央視揭秘越南生豬走私利益鏈,每天竟有1.5萬頭以上越南生豬偷渡進入中國。而這些越南走私豬都沒有經過檢疫,走私車僅需向“保車人”交保車費,就可以暢通無阻,逃避檢查。
而現(xiàn)在,豬販子更是猖獗,竟膽大包天偽造、買賣動物檢驗(檢疫)合格證,利用假證件販運越南生豬到屠宰廠屠宰,危害群眾食品安全。
新牧網(wǎng)查閱農業(yè)部網(wǎng)站文件,今年6月5日,農業(yè)部為遏制此類偽造、買賣動物檢驗(檢疫)合格證的現(xiàn)象的發(fā)生,發(fā)布了《農業(yè)部辦公廳關于開展動物檢疫證明和畜禽標識專項整治行動的通知》,于今年6月-10月,組織開展開展動物檢疫證明和畜禽標識專項整治行動。以進一步規(guī)范動物檢疫秩序,降低動物疫病傳播風險,保障養(yǎng)殖業(yè)健康發(fā)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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